交往5年人人稱羨,卻因為「性」而分手!你能接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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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Megan
 
有民眾表示他因為「性」而向交往5年女友提出分手,認為分手是唯一解決他痛苦的方式。
 

boring(flickr-Vic)
(圖/翻攝自Flickr

該民眾表示,他與他的女友交往5年。從大學到出社會,還同居了2年,兩人也會一起規劃彼此的未來,在大家眼中令人稱羨的一對情侶。但是他們兩人之間一直有一個問題,就是女方無法接受婚前性行為。
 
由於男生畢業後去當兵,女生在台南工作,兩人處於遠距離戀愛。該民眾表示每次相擁入眠時,他總是在克制自己的慾望,尤其對一位20出頭、又在當兵的正常男性而言,這樣非常的「慘忍」,認為「明明肉就在眼前,但就是吃不到」,而他每次向女友試探時,女方總是說「這是要留給我老公的耶!」讓男生相當氣憤,因此吵過不少次架。
 
5個月前,該民眾向女方提出分手,此時他女友哭著對他說「你竟然可以為了做不做愛而分手!」他見狀感到很心疼,兩人還因此溝通,女方也願意試著做做看。但是此時,男生便開始懷疑「這樣做是對的嗎?」
 
兩人復合後,仍然沒有發生關係。最近男生真的覺得受夠了,他覺得這樣的生活很痛苦,但是再提分手後,跟第一次提的時候一樣沒有成功分開,可是現在除了分手之外,他已經想不到第二個方式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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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翻攝自Flickr
 
小妹我是這麼想的:
每個人在兩人世界中要追求的事物本來就不一樣,只要你情我願,就好有些人渴望心靈的契合、有些人追求物質上的滿足,每個人於感情中重視的核心不一樣,本來就不能強求,能遇到與自己想法相同、或者是坦然接受彼此想法的對象,可遇不可求。
 
該民眾曾因為提分手,讓女方願意「試試看」,但也讓自己開始懷疑「這樣做是對的嗎」,他發現自己用一種變相強迫的方式以達到目的,是因為他開始明白,如此一來,他愛的就不是女方本身,讓「性愛」只剩性,少了那麼點愛
 
這樣分手,錯了嗎?一對情侶從相遇走至分手,身心靈的經歷只有當事人能明白,如果該民眾認為性生活在兩個相愛的人之間是很重要的一環,那分手沒有錯;如果那男生只要性,女生剛好也不要愛,這兩個人要不要分手?一切又都另當別論,全部都是價值觀的問題罷了。合就走下去、不合便分道揚鑣,兩個人都會過得很開心。
 
網友們怎麼想的?
 
E網友:
觀念不合,沒有對錯,你有你的需求,當然她也可以拒絕。
 
S網友:
「你是不是完全不想和她結婚?那你跟她分手沒啥問題啊。你不想跟她結婚,她不想跟你做,都很正常啊。」
 
R網友:
「分手也沒錯,但你應該先考量你心中精神和肉體契合的比重。下一個也許能做,但跟你心靈的契合是否能和這個差不多?」(點評:就是有些人在一起不看心的啊。)
 
Z網友:
「要嘛婚前都不要一起睡,要嘛分手。性生活超重要,性趣不合絕對要換人。(點評:還是有許多人談柏拉圖式的戀愛啦。)
 
L網友:
「看你啊,是我會分吧……現在運氣好是一禮拜一次,你還能五年,厲害!
 
P網友:
「性愛在感情或婚姻中本來就非常重要,因為這個分手沒什麼不對,從你女友講的話裡很明顯知道她應該沒有很在意這一塊。」
 
B網友:
兩個人都沒錯,不過我比較佩服你前面四年都能忍,現在照說是離結婚越來越接近,反而會因為這原因提分手。」
 
I網友:
「不能接受就分手,你也知道你在強迫她,你覺得她會快樂嗎?
 
V網友:
「分啊,找個價值觀相當的人一起生活會比較順遂,女方也最好找同樣堅持婚前不性行為的男孩比較好,這沒有什麼對錯的。
 
P網友:
「那你為什麼不娶她?可以做的女生也許容易找,但是個性契合的女生真的容易找嗎?原po三思呀!」
 
O網友:
「會不會是她根本完全不想?不婚前性行為只是藉口。如果這樣的話你連婚後都吃不到……我朋友是基督徒(她男友也是),他們都很虔誠但也都有慾望,所以都是用避免的方式,避免出遊過夜之類的。所以你女友能同居被你摟著入眠,卻無法接受婚前性行為不是很怪嗎?」(點評:這世界上還是有一些人對這檔事很冷感嘛!)
 
 
你/妳是怎麼想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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