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在這裡的不幸!苗栗驚見石虎捕獸鋏 還恐嚇敢收就剁手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台灣特有保育類動物石虎,數量已經越來越少,全台估計低於500隻。但近日有位長期關心石虎的網友王小明臉書PO文指出,苗栗縣通霄街上竟有賣專抓石虎的捕獸鋏,生活在苗栗的石虎很不幸。網友更爆料,苗栗縣居民放了捕獸鋏後,還囂張地立著恐嚇「要你那雙手」的看板。

▲臉書粉絲頁《貓徑地圖王小明》PO文。(圖/翻攝自貓徑地圖王小明臉書)

臉書粉絲頁《貓徑地圖王小明》的版主於(13)日PO文:「官員如此、鄉民也如此。根據藐視法令的囂張程度,苗栗一定是一個獨立的國家。通霄街上就買得到專抓石虎的捕獸籠,地主肯定抓到小石虎也不交出來,放捕獸鋏還敢大聲的恐嚇要人雙手。我很希望來抓石虎放捕獸鋏都是外地人,很不幸的,種種跡象顯示,石虎都是少數苗栗人自己在抓的,行情據說還不錯。就是因為有這種人有生之年要看到一隻活的石虎都這麼難,活在苗栗真的是石虎的不幸。」

▲石虎(組合圖/翻攝自台灣國家公園)

▲石虎(圖/翻攝自貓徑地圖王小明臉書)

《動物保護法》明確規定不得販賣與使用捕獸鋏,違反者將根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14條之2規定:「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,任何人不得製造、販賣、陳列或輸出入獸鋏」,以及第30條第1項第9款為配套罰則:「對違反法令者可處新台幣15,000元以上75,000元以下罰鍰」。

▲濫捕石虎者立威脅看板。(圖/翻攝自貓徑地圖王小明臉書)

另外,威脅的看板內容上寫著:「再收我捕獸夾的人,你就不要被老子我抓到,要你那雙手,不信試看看!」此內容不僅涉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,以加害不特定對象生命、身體及自由等恐嚇罪嫌,而捕捉石虎的行為更是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。(整理:實習編輯林敬姮)

★「但願此刻,牠正在山林某處~」一個小石虎返家的感人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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