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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家/小黃駕駛「酒測0.18」遭扣照 投訴喊冤:真的沒喝酒

記者柯佩瑄、李文勝/台北報導

一名計程車司機投訴,上月18日晚間他開車被警察用酒測器測出酒精成份,最後裁定他要被扣銷駕照。但是他喊冤,當天是一口酒都沒碰,當天被吊扣車和牌照之後他也立即到醫院抽血檢測,顯示沒有超過標準值,但警方說明當天使用的機器都是效用合格的,幾乎是不可能失準,駕駛只能夠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
投訴小黃駕駛柯先生:「我沒有喝酒,但是莫名其妙呼氣酒測值0.18,這樣車子牌照直接要被扣兩年。」

生財工具前後牌照都被吊扣,小黃駕駛已經被迫停業2周,他越說越委屈強調被開罰當天真的一口酒都沒碰。

投訴小黃駕駛柯先生:「那個呼氣酒測值是0.18,當下我也覺得很莫名其妙,扣完車開完單之後,我就馬上搭計程車去土城長庚醫院抽血,證明自己真的沒有酒駕。」

員警:「再來再來再來,好稍等喔。」

這結果讓他不能接受,事發在4月18日投訴人開車經過華翠大橋遇到員警臨檢,先是對酒精預知器吹氣,有出現酒精反應;第二關再進行酒測,數值達到0.18超過標準值,當場被扣車扣照。但他不服,2小時後到醫院採檢 酒精濃度,結果低於10.1毫克,沒超過標準值,認為是酒測器誤判。

萬華分局莒光派出所所長陳怡婷:「我們酒測儀器都是有經過合格檢測的,當天晚上是只有測他一個,我們事後有自己做測試,沒有喝酒情況下做出來都是零。」

酒測儀器一般來說是1年或是測1000次會檢測一次,當天用的機器上一次檢定時間在去年7月,還在合格有效期內,警方認為幾乎是不可能失準。但是根據標檢局訂定的公告標準,酒測器有誤差值正負0.03毫克,若要提出法律訴訟,是否有無罪空間?

律師黃柏榮:「高等法院認為是不可以扣除的,因為誤差範圍只是認定機器標準值,並非酒測當下的精準程度,本案如果要爭取誤差範圍,恐怕很難撤銷酒駕罰單。」

小黃司機被認定酒駕,開罰3萬元加上牌照駕照還都要吊扣2年,裁罰已訂若是要爭取撤銷,恐怕只能走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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