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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女店員問遺失包包?台中男起貪念點頭「嗯」一聲慘了 挨告遭判刑

記者潘靚緯/台中報導

台中一名男子起貪念將女客人遺失在麵店的包包占為己有,被台中法院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,緩刑2年。(圖/資料照)

▲台中一名男子起貪念將女客人遺失在麵店的包包占為己有,被台中法院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,緩刑2年。(圖/資料照)

因一時貪念挨告遭判刑,悔不當初。台中一名男子在麵店用餐時,明明沒有遺失包包,當女店員拿著包包上前詢問是否為遺失物時,他卻點頭「嗯」一聲,導致女店員誤會把包包交給他,直到失主回麵店尋找才發現搞錯人,男子因此挨告。台中地院法官審理,考量到男子已和失主調解,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,緩刑2年。

根據判決書內容,男子下午到麵店吃飯,女店員在店內第3桌拾獲一名女客人遺留的黑色包包,裡面放了1個小錢包、證件和現金3000元等,看到同一桌的男子,便上前詢問否為他遺留的包包。沒想到男子明知包包不是自己的,心中卻興起了貪念,點頭回了女店員一句「嗯」,讓女店員誤會將包包交給他帶走。直到真正的失主出現,調閱店內監視器報警,這才發現真相。

事後女店員透過警方循線找到男子,男子坦承包包不是他的,不久後就騎機車回到小吃店,把包包交還給店家,但還是吃上官司。

根據《CTWANT》報導,法官審理認為,男子正值壯年,把包包占為己有的行為確實不應該,考量到他已坦承犯行,且有悔意,也與失主達成和解,應當知道警惕,不會再犯,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4萬元、緩刑2年,為自己一時貪心付出慘痛代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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