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提國賠 律師:錯誤法律讓災民走冤枉路!

記者黃詩婷、張正昌/台北報導
 
高雄氣爆災情慘重,高雄市政府在罹難者頭七,對李長榮化工提出財產假扣押、防止脫產。行政院卻表示,災民可聲請國賠,法界人士解讀,國賠由法院認定,行政院突然跳出來根本是曲解法律,要把責任推給地方。
 
 
李長榮石化的4吋丙烯管,不只鏽蝕,還有28平方公分的大洞,遭到檢方查扣、搜索,禍首浮上檯面,讓高雄市政府擔心李長榮石化脫產,趕緊提出19億元假扣押。
 
 
 
高雄市府未雨綢繆,同一時間,行政院卻突然大動作提到災民可以聲請國賠,根據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條例第39條,埋設管線的李長榮石化,應該在每年度開始前提交維護計畫給高雄市政府,但市府卻沒把關,因此災民可以依照國賠法第三條「公共設施或管理有欠缺」求償。但律師黃帝穎表示:「某種程度,他要把法律責任推往高雄市政府影響災民的判斷,今天受損害的人你給他錯誤的法律,讓他走冤枉路。」
 
 
 
高雄市政府將矛頭指向李長榮石化,提起假扣押,行政院認為市府也躲不過責任,建議災民聲請國賠。中央、地方上演政治氣爆戰,最後還是災民淪為最大輸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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