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法過當?翻過拒馬犯法嗎?民眾:當然犯法,交通違規啊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 
公投盟總蔡丁貴召22日晚間帶領民眾,試圖推到拒馬、衝進立法院;包括蔡丁貴、王奕凱等九名民眾被警方逮捕後限制住居。有民眾替他們抱不平,表示質疑警察憑什麼這樣執法,尤其他們也沒有要佔領立法院、阻礙開會的意思。至於翻過拒馬到底犯了什麼罪?答案是:違反行政法的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5條,可處新台幣300元罰緩,交通違規。
 
 
「警察憑什麼這樣在大馬路上打人壓制,又不是在官署」雖然這群反核民眾已經散去,但是警察執法是否過當的議題,又再次浮上檯面;而蔡丁貴被警察拖走的現場影片,也在網路上不斷流傳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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