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顯耀外患罪偵辦?高檢署打槍:證據不足

記者程燁睿、林文富/台北報導

調查局立案偵辦,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及國安問題,甚至傳出張顯耀洩漏5起以上的機密等級文件,要用外患罪偵辦,最重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。對此,調查局也在今(20)日下午赴高檢署討論案情,不過最後卻被高檢署以目前證據不足要求補件為由打槍。法界人士也說,以目前陸委會等相關單位所提出的東西,很難界定張顯耀涉及外患罪。

張顯耀外患罪?高檢打槍證據不足

調查局人員把相關文件送到高檢署,認定張顯耀洩漏機密資料,涉及外患罪、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,還指控張顯耀可能是共諜。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卻表示:「經過我們雙方充分討論之後,認為有一些資料尚待補充。」

張顯耀外患罪?高檢打槍證據不足

高檢署一句話,似乎打了調查局回票,也讓案情更詭異。通常外患罪都得由高檢署指揮調查局辦案,如今順序卻倒著過來,陸委會要調查局介入,最後才送到高檢署,辦案程序整個顛倒。

國民黨立委林郁方出面呼籲,不要隨便去使用這個指控。連立委都不敢置信,外患罪一但確定最重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因為調查局傳出張顯耀至少洩漏5件以上「密」或「機密」等級資料給大陸官員,甚至連服貿底線都被對方掌握。不過機密等級,都是由主管機關主動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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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絕對機密」是總統、行政院長及授權部長;「極機密」則是五院院長在內,陸委會主委也有權認定, 但是要安插外患罪,法界認定不容易。律師黃帝穎就指出:「如果只是單純談判的洩漏,這部分只是一般洩密罪,是國家機密保護法所稱洩密,那他刑責跟外患差異相當大。」

張顯耀外患罪?高檢打槍證據不足

傳出張顯耀就是洩漏兩岸服貿談判底線,但是服貿早在2011年3月達成共識,而張顯耀2012年才接陸委會副主委,之後談了協議本文跟開放項目,2013年六月簽署。真要認定張顯耀洩底牌,時間上有些出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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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也出面:「這樣的服貿經過你們這個幫派式的政府抹黑張顯耀,這個服貿還能夠繼續下去嗎?」張顯耀被拔官,政治鬥爭接連引爆司法大戰。(整理:實習編輯賴立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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